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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部署应对重污染天气


突出差异化 强化分级管控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新修订的《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特急函。《指导意见》围绕差异化减排、精准减排措施,以及强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控、细化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等内容进行指导。

据相关专家介绍,本次《指导意见》主要针对各地存在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应急预案编制不合理、应急管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修订。例如,有的豁免企业清单不规范,很多以创汇、重点企业为由进行豁免;以承担供暖任务为由搭便车;政府为企业规避应急开绿灯等问题突出。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还存在部分工业企业未按要求停产限产,重点排污大户不作为等问题。

此前,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2019年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座谈会就曾指出,应对应对重污染天气要狠抓减排措施,并要求各地全面修订完善政府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范填写减排清单,指导企业细化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地见效。

《指导意见》指出,当前重污染天气应对成效显著,但是面临形势依然严峻。当前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超环境容量,20182019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重污染天数累计624天,同比增加36.8%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年,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成效将直接影响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成败。

《指导意见》将强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控作为重中之重,明确了钢铁、焦化、石化等15个行业的绩效分级指标,共分为3类:A级企业、B级企业以及C级企业。

具体到石油和化工行业,《指导意见》中强调差异化减排措施,要采取更加精准、更加科学的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推动企业的绿色发展;提出应急减排措施以优先控制重污染行业主要涉气排污工序为主,分类施策、精准减排。具体来讲,A级企业在重污染期间也就是红色预警期间不作为减排重点,并减少监督检查频次,但是要求其化工生产负荷必须控制在90%以内;B级企业要求在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将炼油生产负荷控制在90%以内,化工生产负荷控制在80%以内;C级企业在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炼油生产负荷控制在90%以内,化工生产负荷控制在70%以内。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中提到要细化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含重型运输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并载明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天然气用量、用电量等)、细化具体减排工序责任人等;同时也提出了指导重点企业提前采取减排措施,根据各地历史同期空气质量状况等提前对天气进行研判,一旦出现预警情况时,可提前指导区域内的各行业进行预先调整生产计划。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将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在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若违反国家规定超标排SO2NOx并且在受到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上述行为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企业,可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已经纳入A级、B级的工业企业,如发现未达到相应绩效分级要求或存在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应急减排措施执行不到位等,立即交办地方,责令降为C级。

来源:中国化工报

时间:2019-08-12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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