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硫协﹝2021﹞17号
关于在硫酸行业内开展“十三五”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十三五”期间,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面对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节能方针、政策,积极推进能源节约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按照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关于开展十三五全国石油和化工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协会决定在硫酸行业组织开展“十三五”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推荐工作。
本次推荐工作采用企业自主申报,协会择优向石化联合会推荐的形式。原则上,在“十三五”期间获得硫酸行业“能效领跑者”称号的企业均可申报节能先进单位,每个“能效领跑者”企业可推荐1-2名节能先进个人。为生产企业提供节能技术服务的单位可申报节能优秀服务单位。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推荐表可从中国硫酸工业协会网站(www.liusuan.org)下载。
申报时间:2021年6月11日至6月19日
联系人:杨曼 18801037558 李崇 13466717418
邮 箱:ym18801037558@163.com lichong2802227@sina.com
附件: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关于开展十三五全国石油和化工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通知原件下载:关于在硫酸行业内开展“十三五”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推荐表下载:“十三五”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表